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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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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啟動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本次督察地方包括長春市、吉林市等5個地區
吉林省2023年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近日拉開帷幕。
此次督察總體分為前期準備、進駐準備、督察進駐、撰寫報告、督察反饋、整改落實6個階段,確定了長春市、吉林市、通化市、白山市(含長白山開發區)等5個地區為督察對象。
此次督察重點關注被督察地區黨委、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,地方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和擔當作為情況,縣(市、區)黨委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情況。每個地區督察進駐時間為20天,進駐結束后,各督察組會針對每個地區形成“一份高質量督察報告、一張責任追究問題清單、一套規范完整的資料檔案”的“三個一”督察成果,切實有力推動問題整改。
為了確保此次省級督察工作取得實效,吉林省制定了《第二輪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(2023)》,修改完善《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手冊》,并從5月起開展了前期排查工作,共檢查點位330余個,初步發現線索約170個,為6月下旬督察進駐工作打下良好基礎。
吉林省要求,此次督察工作要敢于較真碰硬,堅持問題導向,善于發現問題、敢于正視問題,做到邊督邊改、立行立改,堅決守住生態環境保護底線不動搖;要堅持穩中求進,自覺把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考量,與推進地方各項重點工作有機、有效結合,不搞“一刀切”;要切實壓緊責任,緊盯具有普遍性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,找準各地生態文明建設的薄弱環節和癥結所在,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引導和倒逼作用,以督察整改為契機,著力解決生態環境領域深層次矛盾。
來源:中國環境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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